
連江縣政府建設局於99年規劃「特色商店輔導及教育訓練計畫」,委請專業顧問團隊進行輔導。
本計畫將採取公開徵選,評選後錄取業者將由主辦單位提供商店經營或產品升級輔導與協助,歡迎馬祖地區之特色商業(特產食品業、伴手禮、餐飲業以及旅館民宿業)等足以突顯馬祖產業特色之商家踴躍報名。

為推動「馬祖好店」商店輔導,將提供諮詢服務並視業者需求進行輔導作業,包含:經營理念(發掘在地性、故事性、感人性、用心性)、商品/服務規劃及管理、設備規劃、資訊系統規劃及建置、商店形象管理、顧客服務、行銷策略、資訊系統應用、店務作業流程等,期望打造具備馬祖文化特色之性格小店。

- 相關廠商申請資格、受理時間、注意事項等,皆有詳細說明,請申請廠商務必仔細閱讀內容,並按規定期限於99/7/7日前提送申請文件。若有任何申請上的問題歡迎與執行單位聯絡(02-2586-6522)。
- 廠商資格:依「公司法」或「商業登記法」規定,在馬祖完成設立登記之特產食品業、伴手禮、餐飲業及合法登記之旅館、民宿業者。
- 報名方式:有意參加本次輔導之業者,請填妥輔導申請表、提案計畫書以及商業證明影本(合法登記證明),於99年7月7日(星期三)前將資料直接傳真至執行單位並來電確認;或來電索取輔導申請表,將有專人服務。
執行單位:網典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電話:(02)2586-6522
傳真:(02)2586-6922
E-mail:admin@tida.org.tw
初選:檢核報名店家是否完整填寫輔導申請表,同時核對其基本資格條件是否正確無誤。
複選:
- 由執行單位通知業者提案口試時間及地點,並按時間抵達評選地點,業者可準備提案相關內容文件、設計圖或樣品, 爭取獲得優先輔導機會。
- 執行單位將委派專家進行實際訪視,製作訪視評估表,最後結果將交由專家評審會議進行決審。
遴選輔導商家:召開專家評審會議,針對申請輔導業者之提案創意性20%、投入改善金額之自付額百分比30%、專家訪視評估綜合建議20%、策略性程度占10%、執行時效性占10%、配合度10%等,進行最終輔導個案排序。
備註說明:本輔導案,將以申請之業者同意願分擔改善費用之比例、離島偏遠地區商家優先考慮。

評選結果由執行單位通知業者,同時針對入選業者開始進行輔導作業期程安排,並展開後續輔導作業。

- 經專家評審會議審核通過後,將由輔導執行單位監督業者來完成執行,該補助費用不得超過提案輔導計畫總經費的40%(最高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)。
- 主辦單位可視個案特性,合理規劃補助方式及調整機制,獲選輔導店家計畫之費用補助額度將由審查委員會決議。